各学院本科班级:
根据上级各部门文件、通知精神,我院为认真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二、名额分配
全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总指标58人,全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指标429人。各班指标已告知班主任。
三、奖励资助对象与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得同时兼得。
8.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以下学生不能参评:
(1)非我校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符合条件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四、评定流程
1.班级组建国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受班主任监督,非参评对象中的优秀学生代表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总人数(不包括班主任)占班级总人数的25%,且为奇数。
2.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班级要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评审,经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院。
3.班级公示,在班级QQ群公示1个工作日。
4.班级公示无异议,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报送
11月19日20点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应负责年级资助工作邮箱:
19级本科生负责人:刘正燕,1772131810@qq.com
20级本科生负责人:廖佳琪,2745135727@qq.com
21级本科生负责人:董 帅,2647328927@qq.com
22级本科生负责人:许 烨,2382365106@qq.com
电子材料内容:
(1)附件1(学院)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附件2(学院)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2.纸质材料报送
11月24日上午8-11点分校区分别交至东校区24号宿舍楼A区1楼、西校区行政楼204。
纸质材料内容:
(1)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2)附件4 2022年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
联系人:归航
联系电话:18986665952
附件:1.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附件1 (学院)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2022年).xls
2.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附件2 (学院)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2022年).xls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2022年).doc
4.2022年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
附件4 2022年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xls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