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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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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7 点击量:

    学院各本科班级:

    为切实落实好2021-2022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及名额

    28人,3000/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2021-2022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生活朴素,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学校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6.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没有不及格必修课程。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班级将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初评:学院指标下发分配至各班主任,各班以班主任为单位成立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并在班主任的指导、监督开展初评工作。

    3.结果公示:班级将初评结果在班级群等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日;学院将班级上报结果在学院网页、公告栏等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至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积极宣传,所成立的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受班主任监督,选取非参评对象中的优秀学生代表作为小组成员。成员人数(包括班主任)占班级总人数的25%,且为奇数

    2.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应接受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监管;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谁违规、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取、挪用或向学生收取奖学金。奖学金的评定不得以学生是否自愿捐赠为前提在任何时候强迫任何学生进行任何名义的捐赠

    4.在长江大学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学校将如数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生、相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学生获奖后,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停发其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11248:00-10:30将《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签名部分必须手写)上交至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东校区24号宿舍楼A1楼)。

    联 系 人:归航

    联系电话:18986665952

    联系邮箱:1657100516@qq.com

     

    附件: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2022版) 附件1 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2022版).doc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21117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