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5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
教师:目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在岗且累计请事假、病假、产假等不超过30天。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2.标兵班集体;3.文明寝室
(二)先进个人
1.优秀辅导员;2.优秀班主任
(三)优秀学生
1.三好学生;2.三好学生标兵;3.十佳大学生;4.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指标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文明班集体:按照学校分配指标5个
2.标兵班集体:按照学校分配指标2个
2.文明寝室:按照学校分配指标13个
3.标兵寝室:按照学校分配指标3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总数的20%,其中,专职辅导员评奖候选人不得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含副书记)的50%;
2.三好学生:
各学院除一年级以外的本科生总人数的5%;
3.三好学生标兵:每个本科专业推荐1人,不占三好学生指标;
4.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参加后续评审答辩;
5.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为各学院除一年级以外本科生总人数的6%,其中优秀寝室长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5%,班级安全员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0%。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中的任意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四、材料提交
1.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2.申报“文明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集体成员的学习与科技创新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1500-2000字。
3.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两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语言精简,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行文顺畅,富有感染力,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左右。
5.“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等候选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须在学院官网进行宣传展示,学院须将发布后的网址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评审原则及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评审原则
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由学院老师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班级代表答辩,暂定10月13日晚(周一)进行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文明寝室根据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后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依据院级或者校级分配指标,成立班级评审小组;于10月11日前完成班级评审工作。三好学生标兵及十佳大学生由学院根据三好学生候选人择优推荐。
2.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各班级应于10月11日前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于10月13日前将评优材料上报学院。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提交电子文件)。
(2)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提交纸质材料1份,用铅笔在评审表右上角注明校级或院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事迹提交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班某某评优事迹材料”(参考附件4)。
联系人:龚玉云,电话:0716-8060586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马稚琳,2148915641@qq.com
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地址:龚玉云老师文科楼729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监督落实评选工作。
2.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班级先进典型事迹及精神,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3.在2024-2025学年内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的班级和寝室不能申报先进集体;学年内累计三次在每周安全文明卫生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学年内发生学生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教学事故责任人以及受到各类处分的人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且不接受补报。
附件1: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
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XX学院(部)学生工作评优结果(样表)
附件4:各类事迹材料范例(仅供参考)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