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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4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58号)《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大校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推荐名额:2个

奖励标准:2万元

、申请条件

评选条件具体参见《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28号)中所附的《长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见附件1)和《人文与新媒体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2)。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学费或未完成注册手续;

5.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者。

三、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秘书负责研究生学术论文、学业成绩等学术条件审核,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非学术条件的审核。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导师推荐,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参评的支撑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2)科研论文及专著复印件,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专著的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复印件各1份查阅原件

(3)加盖研究生培养办印章的成绩单复印件1份查阅原件

(4)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查阅原件

(5)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阅原件

(6)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初评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组织评审答辩。申请人主要围绕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陈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并投票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将相关资料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

1.参评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必须是申请人读研期间取得的。参评的科研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的,且长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科研论文要有原文链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的申请资格。通过虚报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查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发放的荣誉证书及奖金。同时学校将按《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表格(附件3、5、6、7),纸质材料上交至文科楼729,电子邮箱发送至835029459@qq.com。

3.联系人:陈娟老师 电话:0716-8062647 邮箱:835029459@qq.com。

 

附件:

1.《长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2.《人文与新媒体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4年长江大学某某学院(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

5.《2024年长江大学某某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者科研成果汇总表》

6.《2024年长江大学某某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者获奖情况汇总表》

7.《2024年长江大学某某学院(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支撑材料》

 

                              长江大学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4年10月14日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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