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何世龙、李波
纪检委员:冯翠丽
成员:卢川、杨家海、李征宇、杨名
秘书:龙田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卢川
成员:袁咏心、吴新平、陈红莲、陈力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9月3日前,制定学院方案。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二)9月4日—7日,完成报名及材料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学生从9月4日开始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准备成绩单、奖励证明(奖励证书、科研材料等)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至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教学办(文科楼734,电话:0716-8062644,联系人:龙老师)。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5点(逾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学生请进入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1094458313,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三)9月8日前,组织相关学生答辩。
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提交科研创新成果或竞赛获奖的学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表现等情况,出具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申请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励加分的申请人,无需参加答辩。)
(四)9月9日—10日,资格审核名单公示。
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公示期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9月11日—13日,学院拟推免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推免工作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一)排名方式:按专业为单位,依据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序;若学业成绩仍相同,则按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二)推免名额:2027届学院共有推免名额17人(见《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7届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分专业按本专业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三)推免工作开展期间,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或通知,且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文件或通知为准。
(四)申请学生应遵纪守法。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依规对相关学生予以严肃处理。
(五)在推免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诚实守信;若存在失信行为,学校将把相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反馈与监督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部门组织复议后,及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请人。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咨询。
咨询电话:0716-8062644
纪检委员电话:0716-8062771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人文与新媒体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6年9月3日
附件1 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 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
附件3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