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学校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2024]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选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世龙、李波
组成人员:柯艺、杨家海、竺正海、李征宇、 田华蓉、王延婕
监督:杨家海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为对象我院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四年制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1.根据学院各专业特点和学科建设发展要求,参考往年推免指标、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规模等因素,我院拟选拔26人,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对指标做调整。
2.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名额可在各专业间作适当微调。
3.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每位导师每一年度最多只能接收2名学生。
四、工作流程
1.发布选拔方案(2025年3月27日前)
制定选拔方案(含名额和考核方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2.学生申请(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于3月31日上午11:00前上交如下材料至学院教学办文科楼734室,联系人:王老师(0716-8062644)。
(1)纸质版《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1份(成绩排名、学位课有没补考记录等,由教学办审核提供)
(2)纸质版支撑材料1份:包括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同时将《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8085958@qq.com。(电子版于3月30日下午5点前)
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3.资格审核(2025年4月4日前)
“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4月4日上午9点前《长江大学申请“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
4.学院考核并公示(2025年4月5日-11日)
(1)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以PPT汇报形式展开,主要汇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经历;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个人汇报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4分钟。
(2)总成绩:绩点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分专业排名,公示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经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 3 天)。
(4)公示无异议后的《长江大学拟入选“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纸质版院内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批存档。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 为方便联系,学院专设咨询QQ群:1039215213,相关事宜,请在群内咨询。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