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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4级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考核方案

    作者: 时间:2024-12-26 点击量: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有关规定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级本科生春季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和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何世龙 李波

    副组长:柯艺 竺正海

    成员:杨伟业 卢川 张丽 田华蓉 归航

    秘书:王延婕

    二、报名要求

    相关要求见《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的有关规定与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容。

    三、转专业考核方案

    1.人文学院接收专业、人数及报名条件如图所示:

    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计划接收情况统计表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2024招生专业(类)名称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收

    不限

    12

    060101

    历史学(师范)

    文理兼收

    不限

    3

    0503

    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兼收

    不限

    3

    2.提交申请:2025年2月17日上午8点-21日下午5点学生在教务系统里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3.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考核准备:2025年2月27日-28日对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进行审核,然后提交至本科生院,复审无误后公示无异议名单,并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与本学院转专业考核。

    4.考核并公示:我院于2025年3月1日-6日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涵盖对拟转入专业的了解、专业规划等。

    面试: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

    考核成绩由必修课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大一必修课成绩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注:“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2)考核内容:

    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面、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和礼仪等。

    学生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考核过程全程记录,面试全程录像。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延长一年。

    (3)成绩汇总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结合本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拟转入名单。

    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将拟转入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将转至本科生院学籍科汇总留存。

    四、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应充分理性考量转专业意向,转专业作为大一在校生的选择权益,其权益与义务并存。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各类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在原专业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匹配且不能进行学分认定时,则需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重新修读。

    2.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同一专业不同方向调整不属于转专业,如已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放弃转专业,不再补充后续人选。

    3.参与考核之前上交一份大一上学期成绩单,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4.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均须参加本院组织的心理测评。

    5.本院将对面试全过程录像。

    6.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五、其他说明

    1.本院专门设立咨询QQ群:611424130,相关详细通知,将在群内公布。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工作电话0716-8062644,进行咨询。

    2.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准。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