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以及本科生院《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具体安排,我院于3月10日上午组织了对拟转入学生的笔试和面试事宜。综合必修课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拟接收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3月13日至14日(2天),如对拟接收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3月14日18:00前,向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教学办田老师致电反馈(匿名电话反映不受理),申诉电话:0716-806264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