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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1-05 点击量: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和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何世龙 李波

    成员:柯艺 竺正海 秦鹏举 卢川 陈红莲 张丽 龚玉云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核

    相关要求见《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的有关规定与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容。

    三、接收专业、人数及报名条件

    四、考核方案

    1.确认学生名单

    本院接收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

    考核成绩由必修课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大一必修课成绩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

    (1)笔试:内容涵盖对拟转入专业的了解、专业规划等。

    (2)面试: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

    3.考核内容

    (1)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面、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和礼仪等。

    (2)学生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成绩汇总与上报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结合本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拟转入名单。

    3.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将拟转入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六、注意事项

    1.参与考核之前上交一份大一上学期成绩单,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2.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均须参加本院组织的心理测评。

    3.本院将对面试全过程录像。

    4.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七、其他说明

    1. 本院专门设立咨询QQ群:293914516,相关详细通知,将在群内公布。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工作电话0716-8062644,进行咨询。

    2.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准。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3年1月5日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