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和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何世龙 李波
成员:柯艺 竺正海 秦鹏举 卢川 陈红莲 张丽 龚玉云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核
相关要求见《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的有关规定与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容。
三、接收专业、人数及报名条件
四、考核方案
1.确认学生名单
本院接收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
考核成绩由必修课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大一必修课成绩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
(1)笔试:内容涵盖对拟转入专业的了解、专业规划等。
(2)面试: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
3.考核内容
(1)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面、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和礼仪等。
(2)学生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五、成绩汇总与上报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结合本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拟转入名单。
3.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将拟转入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六、注意事项
1.参与考核之前上交一份大一上学期成绩单,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2.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均须参加本院组织的心理测评。
3.本院将对面试全过程录像。
4.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七、其他说明
1. 本院专门设立咨询QQ群:293914516,相关详细通知,将在群内公布。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工作电话0716-8062644,进行咨询。
2.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准。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