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我校“一流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根据《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精神,遵照教务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的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说明:“3+1+2”,指的是3年本科,大四和研一课程交替修读1年(需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通过考核),然后修读2年研二、研三课程,6年内完成本硕阶段的学习。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院2019级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发展潜能较大,愿意通过本科生“推免”计划在长江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4.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5.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身体、心理素质。
三、选拔人数
1.学院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选拔。参考往年推免指标、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规模等因素,我院拟向学校推荐8人。
2.学生需通过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具有硕导资格,每位导师每年度最多只能接收1名学生;
四、时间和要求
1. 有意报名参加本计划者,于11月30日16:00前上交如下材料至文科楼734教学办。
(1)纸质版《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1份(成绩排名、学位课有没补考记录等,由教学办审核提供)
(2)纸质版支撑材料1份:包括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同时将《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和《学院(部)“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9172286@qq.com。
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2. 综合面试要求:
时间地点:12月1日周三8:30文科楼701,
面试内容:以PPT汇报形式展开,主要汇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经历;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个人汇报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4分钟。
3. 按照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候选人,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如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则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绩点进行排序后,直接推荐。
五、其他说明
1.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2.“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院将于2022年9月初开展考核。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学生并通过学院考核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时享受规定的奖励加分。
3. 为方便我院学生,我院专门设立咨询QQ群:812050710,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
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级、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259.htm为准。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