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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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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0 点击量:

    学院各班:

    为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长江大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奖励、资助我院一批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省、校两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长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1年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奖助学金审核工作组

    为加强对奖助学金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人文与新媒体学院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奖助学金审核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世先

    成员:王薇薇 刘建萍 向会斌 杨   名  周  

     彭   彬  张  丽  薛   静 李义芳 姚昌炳

     周中梁 袁咏心 章   芳 陈   娟  何  

     归         余静贵 陈红莲 秦鹏举

     杨伟业 邓丽华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1.全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总指标53人,全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指标425人,全院2021年长江大学奖学金总指标23人(20211110日,本周四公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一等:每人每学年4400;二等:每人每学年3300;三等:每人每学年22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长江大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奖励资助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不含专升本第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长江大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不含专升本第一年)的学生。

     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全日制非我校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或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得参评。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7.政策依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在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前,要将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全体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意见,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等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

    2.班级组建国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受班主任监督,非参评对象中的优秀学生代表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总人数(不包括班主任)占班级总人数的25%,且为奇数。

    3.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班级要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评审,经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院。

    4.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助学金。

    5.班级公示,在班级QQ群公示1个工作日。

    6.班级公示无异议,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材料上交程序

    1114日(星期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各年级联络员资助邮箱:

    2018级:2469720933@qq.com(唐鑫)

    2019级:472923296@qq.com(姜若兰)

    2020级:1677424478@qq.com(何世玲)

    2021级:2237602212@qq.com(蒋碧玉)

    1115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东校区24A1楼办公室(2021级本科生报送至西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

    1.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纸质版)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5.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电子版)

    6.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7.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8. 2021年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归航

    联系电话:15171427127

     

    附件:

    1.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纸质版)

    3.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电子版)

    4.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5.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6. 2021年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电子版)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学材料.rar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01110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