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级应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接受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
详见《长江大学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教育硕士(专业代码前4位为0451)专业有接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名额。
推免接收专业:中国语言文学[050100]、中国史[060200]、学科教学(历史)[045109]、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三、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2021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二)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详见其官网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三)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设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复试全程录像。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本校推免生: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外校推免生:2021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复试地点
文科大楼705会议室
(三)复试方式
1.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现场复试;
2.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3.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
(一)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注:建议考生准备纸质材料1式5份或PPT展示)
(五)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综合素质考察成绩×20%(均为百分制)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三)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严老师:电话0716-8062644
邮 箱:35798559@qq.com
(四)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文件为准。
长江大学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