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长江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8〕22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公正公平地做好文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特成立文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小组。分配小组由学院领导代表,工会、教代会代表、党支部书记代表、系主任,管理、教学、学生工作(班主任)代表,教师(教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组成。
一、分配小组
组长:何世龙 杨克非
成员:孙 继 严 实 李义芳 杨家海
杨 蓉 吴桂美 张 丽 陈 力 罗 威
赵 标 胡世先 管兴平 樊露露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领会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全院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执行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向教职工宣讲、解读实施方案,做好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解释工作。
(三)负责工作量核算、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长江大学文学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