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劲东 时间:2020-05-03 点击量: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的总体原则以及《长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对象及推优指标

    1、阶段检查对象:我院2019年立项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推优4项;

    2、结题验收对象:我院2018年和2018年之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见附件2),推优3项。

    二、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形式及安排

    各学生项目组通过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材料;学院进行结题验收、阶段检查评审后,通过大创平台向学校提交验收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

    1、结题验收类,表格见附件3

    项目组通过系统提交: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③ 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含论文及专利、奖励成果扫描件,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照片五张,每张照片附简短文字说明);

    ④ 原《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⑤ 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工作手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题项目资料归档清单》待疫情结束返校后交至学院教学办存档。

    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组须在5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凡申请延期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阶段检查。2017年立项的未结题项目不能延期。

    2、阶段检查类,表格见附件5

    项目组通过系统提交: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阶段检查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准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附件为已发表论文及专利、奖励成果的复印件);

    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返校后交至学院教学办存档。

     3、学院定于511日(周一)18:30成立由35名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有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进行网络视频审查评定(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并做好最终结果的排序。学院将严格做好质量把关,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自查时按学校要求给予项目终止的处理决定。请各学生项目组负责人准备3——5分钟的汇报PPT,扼要介绍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办齐老师,电话0716-8062644。

                                                                                文学院

                                                                             2020年5月3日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