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劲东 时间:2020-06-10 点击量:

    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期末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生学业不受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相关课程考试(考核)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考核方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位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在线教学平台,采用在线考试(考核)和线下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本学期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考核);积极研究并优化课程考试(考核)评价方式,完善课程考试(考核)内容,营造公平、公正的期末课程考试(考核)环境,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确保支撑材料充分有效。

    二、考试时间

    1、考查性、开放性考试课程以课程为单位灵活安排,于2020630前完成。

    2本学期的实习、实践课程,如果能够用可合理方式完成考核的,可于本学期内做完考核有关工作。如属于安排在本学期暑假期间的实习、实践课程,由任课老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报学院批准后决定。

    3、如任课老师能够有效使用雨课堂(或其他在线手段)完成监考,保证考试结果的信度与效度,可以在本学期内完成期末考试。如不能,请见下条。

    4、限时作答卷面考试(线下考试)在学生返校后第2-7周(晚上、周末)进行,具体安排待学生返校后第1周发布。

    5、由于师范班需分组集中参与校外实习,涉及到17级中文师范班、17级历史师范班的课程,如选择在下学期考试,必须安排在第2周夜间及周末进行考试(第1周周末可能因涉及补考而无法安排)。

    6、全校《大学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的正式考试(不含补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期初补考。

    三、考试(考核)方式

    1.相关课程期末考试(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设定,建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且具有一定区分度的考试(考核)方式。在线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综述、论文、报告、方案、作业、口试等。线下考试采用闭(开)卷限时形式,待学生返校后统一安排在教室组织实施。

    2.请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灵活施策、“一课一策”,制定具体可行的课程考试(考核)实施细则,并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核)安排表》(详见附件,已有填写模板,见附件第1522条),6141200前,将电子文档提交给教务学办齐云云老师。如因教师个人未按期提交考试安排而造成教学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课程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1.限时性考试类课程(线下考试)由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考,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发布。

    2.开放性考试(考核)类课程,由任课老师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通知学生,明确考核成果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并在考核完成后尽快完成登分。如延期至下学期考试的课程,任课老师也应告知学生期末考试(考核)方法,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考试相关准备。具体告知内容,即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核)安排表》所填写的内容。

    3.所有考试(考核)材料,由任课老师送教学办归类存档,以备查阅。但选修课程考查除外,按惯例仍由任课教师个人存档并保存三年。

    五、成绩录入及资料归档

    1.课程成绩录入:相关课程须在考试(考核)结束2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和登分工作,并将《教学工作手册》交送至教学办,对应课程本学期的教学流程即告结束。

    2.考核资料归档:任课教师要做好课程考核各种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试卷(含电子答卷)、论文、报告、作业等,不得丢失。不便以纸质形式存档的考核材料,可灵活选择存档考核材料及形式(如光盘、考试电子数据),交教学办存档。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办齐云云老师(电话:0716-8062644)。

    (文后有附件,标红、加粗部分是提示重点阅读的内容)

     

                                                                            文学院

                                                                         2020610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