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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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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关于申报长江大学第十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4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教务处发《关于我校第十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项目内容、项目推荐类型、申报要求等内容,请参阅教务处网站

    对于未尽事宜及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者应当为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创业类项目不受年级限制),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2. 项目选题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选题要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其中,创业类项目选题需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社会经济效益。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涉及到多个学院的,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项目托管学院,并在该学院完成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结题的所有环节(申报学院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及答辩工作)。

    4. 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所有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5. 项目研究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项目须在学生在校期间完成。

    6. 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本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指导教师应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并能保证指导时间。

    7. 所有立项的大创项目在结题前每年必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将以上活动的参与作为结题验收的一部分。

    二、项目推荐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本硕博均可),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经费资助

    1. 立项项目均为校级项目,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为4000元。

    2. 中期检查优秀并推荐至国家级、省级的项目,学校会根据当年经费预算给予追加经费,其中,省级项目追加6000元(即总共1万元);国家级项目追加1.6万元(即总共2万元)。

    3. 经费管理详见《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及《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0]19号),项目经费应在结题后三个月内结清,因论文已录用待发表的经费凭论文录用通知酌情延长至年底。

    四、申报程序

    1. 2020年9月1日至10月8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并在“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 学院评审及答辩:10月16日前,对报名的项目进行初审和答辩,参赛团队准备PPT,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根据申报材料及答辩评审结果,确定推荐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另,2019年立项的8项院级“大创”项目(主持人分别为:钱雨、万露露、鲁王奕、龙洋、邹千、黄伊帆、梅晗、马盈颖,排名不分先后)于校级项目推荐前另行组织评审,通过者直接进入本年度的推荐名单;本年度未获批校级“大创”的项目,直接转入院级“大创”的培育序列。

    3. 上报学校:10月18日前向教务处报送评审结果,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院指标为14项(不含创业类项目)。

    4. 学校复核。 2020年10月21日-10月27日,学校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并备案。学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公布。

    5.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批准项目立项的通知后,将项目申请书精装二本,并与学院签署《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附件4),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合同书》中的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中内容一致。

    五、相关奖励政策

    1. 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2. 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是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的指导教师,可按项目等级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项目实施过程中终止的项目不计算工作量。

    4. 获得国家级立项并通过验收,且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可以享受推免研究生优惠政策。

    参加项目申报的学生,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

    长江大学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团队成员请加入群:人文与新媒体学院项目咨询群(群号:981943505),本群将作为有关项目的咨询服务平台,加入群后请修改自己的备注名,格式:班级—姓名。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872235230;邮箱:2609913264@qq.com)。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20209月4日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