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应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级应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接受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设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复试全程录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在考生报到时按照学校资格审查要求,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1)本校推免生: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外校推免生: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复试地点
文科大楼705会议室
3.复试方式
(1)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现场复试;不参加现场面试视为放弃。
(2)外校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4.复试内容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注:建议考生准备纸质材料1式5份或PPT展示)
5.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 = 专业测试×30% + 专业素质能力×30% + 外语听说能力×20% + 综合素质能力×20%(均为百分制)
其他事项
1.体检: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3.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陈老师:电话0716-8062644,13476990737;邮箱463079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