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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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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13 点击量:

    学院全体教职工:

    在学校进行中层干部换届调整的特殊时期,学院在放假前不再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学院暑期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学院暑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轮休及工作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713—830日。831日(星期六)、91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9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师休假时间:713—830日。831日(星期六)、91日(星期日)报到,9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轮休时间:720—825日。暑假期间,相关教职工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轮休20天左右。826—30日举行2019年暑期中层干部培训研讨活动,831日(星期六)新学期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做好本学期教学收尾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教学办、各教学系要在放假前做好毕业论文、期末试卷的收取、装订以及下学期教师课表、任务书、工作手册的发放等工作;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教学办做好课程成绩统计、录入工作,领取下学期教学工作资料,做好教学准备。

    2.做好工作交接和工作调研。学院领导班子在暑期做好工作交接工作,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和交流活动,认真做好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对外交流合作、招生录取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实习实训、贫困生走访、大学生“三下乡”活动,同时利用暑期时间,统筹做好教学设施保养维护、实验室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办公设备添置和维修等相关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加强对实验室、办公室、留校学生的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学院实验室除安排值班学生外,原则上不对学生开放使用;教师办公室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私自借给学生或他人使用;对于暑期留校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签订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建立暑期学生管理骨干队伍,严格实施每日晚点名制度,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6小时)。

    4.严守工作纪律,做好暑期值班工作。根据学院暑期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安全排查和工作检查,确保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处级干部离校外出,要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管理人员离校外出要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文学院

    2019713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7楼

    电话:0716-8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