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近期,随着气温明显降低,学生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现象有所抬头,给校园正常秩序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全校同学营造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近日将集中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和检查。
一、检查范围
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炉、干鞋器、电磁炉、改装插排、电吹风等违规电器,蜡烛、酒精炉、液化燃气具等危险明火用品,私接乱拉的电线等。
二、教育与检查
(一)专项教育
1.各班在12月7日(周四)前召开宿舍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对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动员,要求各寝室开展自查。(责任人:班主任)
2.各班在课前播放消防安全微视频。(责任人:班级安全员)
3.12月7日(周四)下午,辅导员带队进行宿舍卫生例行检查,逐个寝室发放书面检查通知,口头提醒,并进行违规物品检查。(责任人:严实)
(二)各宿舍自查
凡是宿舍存在存放或者使用上述违规物品的同学,请于2017年12月8日(周五)18时前自行处理完毕;无合适存放地点的可以统一寄存于文学院学工办(文科楼701),放假时由学生自行带回。(责任人:寝室长)
(三)学院集中检查
1.12月7下午,杨鑫书记、周书航副书记带队对本院全体学生(含研究生)宿舍逐一进行检查。(责任人:杨鑫、周书航)
2.12月10日(周日),各班级利用周末晚点名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责任人:班主任)
(四)学校检查
1.12月10日(周日)后,学生处、保卫处和后勤集团组织专班对学生宿舍上述违规物品处置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统一进行复查。
2.此后,学生处利用每周四下午的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学院和宿舍进行重点督查。
三、违纪处理
(一)12月8日(周五)18时前主动将违规电器自行处理完毕的,不再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 12月8日(周五)18时后复查出的违纪行为,将按《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教育和检查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文 学 院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