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塑造优良校风学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客观评价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引导广大学生勤学善思、积极进取、勇于实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院将有序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5日
二、测评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本科生
三、测评内容
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共分为八大板块,具体包含: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劳动素质、能力素质、安全素质及附加分值。各项指标评分标准、计分规则严格遵照学院专项测评细则执行,全方位、多维度考核学生学年综合表现,全面反映学生思想品行、学业水平、身心素养、实践能力与综合发展情况。
四、测评流程
1.个人自评(9月23日-9月30日):测评对象结合个人实际表现完成自我总结,对照测评各项要素梳理、整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附件1《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自评表》。学生完成填报后将电子版表格提交至各班班长统一汇总留存,个人须对所有填报信息、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班级测评(10月1日-10日):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统一收集本班学生自评材料及各类原始记实证明材料,严格对照测评细则逐项审核核验,核算学生各项测评得分及总成绩。完成评分后填写附件2《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由学生本人对测评得分签字确认。各班须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格、学生签字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3.年级复核(10月11日-12日):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年级复核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测评成绩、评分表格、佐证材料进行全面复核校验,重点核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数据准确性、材料完整性,修正有误信息,确保年级测评结果公平规范。须于10月12日前将复核无误的电子版测评表格汇总上报至学院学工办。
4.学院审核(10月13日-15日):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对各年级上报的测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汇总核验,统一校验全院测评工作规范性与结果准确性。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须成立由班主任、班委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专项负责本班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审核、汇总、上报等全部工作。测评小组须严格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严谨细致审核学生自评表及各类证明材料,规范流程、严格标准,杜绝随意打分、徇私舞弊等行为。
2.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学年综合表现的权威评定,将统一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表、纳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作为学院评定各类奖学金、评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核心依据。全体学生须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认真梳理个人学年表现,如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所有上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据可依。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测评考评周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所有加分、扣分及测评认定均以本学年时间段内的事实材料为准,跨周期材料不予认定。
2.本次测评各项评分细则、计分标准、认定规范,统一参照附件3《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3.测评申报、班级审核、年级复核、学院公示全过程中,师生如有疑问、异议或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反馈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647
附件1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自评表
附件2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
附件3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