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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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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4 点击量:

为调动我院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实践能力,学院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是对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院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项目来源主要有:(1)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项目;(2)从社团活动或学科兴趣小组中引出的项目;(3)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延伸出的项目;(4)其他有研究和实践价值的项目。

3.每名学生只能申报或参加1个项目,项目团队成员3-6人。项目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每位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二、申报类型与经费资助    

1.本次项目类型分研究类和实践类。研究类项目要求运用专业理论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可行,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探索性和学术思想,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实践类项目要求围绕能力的培养开展专业创作、设计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调查报告、影视创作等。

2.申报时请写清项目类型。学院分类型评审(不分专业),两类各选10项共计20项予以立项。

3.立项项目均为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元。经费在项目结题后由学院统一打卡发放。经费开支仅限于差旅费和办公文具类费用,经费应在结题后一个月内结清。

三、申报和评审时间

1.本学期期末,各班主任、教师、学习委员宣传本通知内容,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组建项目团队,选定团队负责人,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 2018年4月,项目团队拟定选题,负责人撰写申报书(附件1,申报时间统一为2019年4月28日)。建议项目团队利用五一长假时间提前开展研究。

3. 2018年5月5日,项目负责人打印《文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书》一份,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交至学院教学办。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老师的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打印一式二份并经指导教师签字,连同申报书电子版、大学生创新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教学办存档,项目正式立项。

四、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题

1.项目成员要积极开展项目活动,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讨论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向导师汇报一次进度情况。每次活动和会议要有文字和图片记录,项目组内要有专人负责文档资料整理工作。

2.项目研究将在2019年9月中旬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平时开展项目研究的各项记录资料和已完成2/3的作品。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予撤销。

3.项目成果的形式必须符合通行的格式或技术规范,视频作品要求制成CD光盘。

4.项目结题时间为2019年11月中旬,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长江大学文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结题验收时另行通知),并提供相关成果。结项评定为优秀的,学院推荐为校级大创项目。

 

                                                                                                     文学院

                                                                                                    20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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